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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四岁的张文一生可谓命运多舛,年轻时与王某结婚,生有一子一女之后,不料丈夫病故。她独自一人拖着一儿一女生活得十分艰难。为了养大一双儿女,她只好改嫁,与李某结婚。李谋前妻病故,跟前妻也有二子一女,长子已经参军入伍,一子一女尚小,张文的到来,让他们再次感受到了母亲的关爱。自此,张文辛勤操劳,待丈夫的一双儿女如同己出。四个孩子在张文的照料下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转眼到了六十岁,李谋也病故了。儿女们也已长大成人,各自有了工作和自己的家庭。在她六十七岁的时候,她的大儿子王达丧妻,临走时将三个孩子托付给老母亲。张文随即到大儿子家里照顾孙子、孙女直到他们成人(其中一个孙女患白血病夭折)。渐渐地,儿孙们都大了,张老太也年老力衰失去了劳动能力。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张老太住进了嘉定外岗养老院。如果能在养老院里安度晚年,对张老太来说,这也就心满意足了。可是,矛盾接踵而来,子女们为养老院费用的承担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现已拖欠了四个多月的养老费用。为了解决张老太的养老问题,今年9月20日,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专程赶往外岗养老院,为张老太办理了法律援助的有关手续,并为她指派了律师。无可奈何的张文把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上海大众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宏祥诚恳地对被告席上的张老太的后人说,老人一生辛劳,把你们都养大成人了。多少年来,不管王家、李家有多少恩恩怨怨,但她把你们养大是铁的事实。你们应该承担起对老人的赡养义务。这也是你们应尽的法律责任。
嘉定区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当场判令五个子女、孙子女根据具体情况,共同承担张老太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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