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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重庆民工程地明在厦门打工时弄瞎右眼。两年来,为了索赔,他在厦门不停地上访、打官司,至今,他仍然没有拿到赔偿。昨天程地明告诉记者,被判赔偿的包工头近日又提起了上诉,这意味着他的索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程地明说:“我不知道这官司要打到什么时候?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也不知道索赔为什么会这么难?”
2002年7月19日,对程地明来说是不幸的一天。程地明回忆说,那天装饰公司现场负责人要求他到7号梯从事扶手抛光制作,在抛光过程中砂轮片突然破裂了,碎片射中了他的右眼。出院后,他只剩下了一只眼睛。
程地明想到了索赔。他原以为自己在工作中受伤,失去了右眼,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事实,工伤认定应该问题不大,相信很快就能拿到赔偿。可是,由于程地明和装饰公司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历经五次反反复复的工伤认定,他右眼失明的情况最终被劳动部门确认为非工伤。
程地明不服劳动部门的认定,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他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2003年12月4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劳动部门的认定是合法的。
终审判决后,程地明没有放弃。今年7月份,他再次起诉。这次,他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理由向思明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公司赔偿他因工作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共20多万元。12月,思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程地明在装饰公司承包的工地工作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包工头吴某作为雇主,应该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雇工的劳动安全承担责任,因此吴某就对程地明的受伤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院一审判决,吴某赔偿程地明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万多元。
包工头吴某本来认为,这起损害赔偿官司是程地明与装饰公司之间的事,与自己无关,因此他没有参加法庭审理,没有出庭为自己辩护。一审法院是在他缺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的,吴某在获悉法院一审判决后马上提起了上诉。
程地明说,他现在没有工作,维持生活已经很拮据,但为了拿到赔偿金,却不得不把官司进行到底。
分析
民工索赔为何难
据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萍介绍,今年以来他们收到许多关于工伤索赔的法律援助案例,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许多。吴萍说:“工伤索赔的案子通常都要打到二审,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结案。即使结案后索赔的工人胜诉了,要拿到赔偿金也未必顺利。所以这类官司拖一两年时间并不少见,许多外地工人,常常就因为要到外地谋生,等不及,最终都没拿到赔偿金就离开厦门了。”
据了解,工伤索赔难有许多原因,但是用人单位没有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他们缴纳保险金,是重要原因。发生工伤以后,未投保的这些员工,按规定要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来承担这个费用,但用人单位又难以承受大额的工伤补偿,再加上双方对赔偿金额的认识不一,于是纠纷就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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