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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据可证故意伤害 法律援助农民无罪释放

http://www.ahczzhb.gov.cn 作者:广东法律援助网 出处:广东法律援助网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在会泽县,以证据不足宣告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杨全高无罪,并当庭释放。被告走出法庭,激动地对人们说:“人民政府的法律援助好!人民法院公正,没有法律援助和律师的辩护,就没有我的今天!”

杨全高系云南会泽县罗布古镇双沟村委会双沟村民小组农民,1964年7月29日生,汉族,2000年4月24日杨全高在自己的责任田劳动,直到晚22时许才回家。劳累一天的杨全高吃晚饭后即睡觉休息,次日凌晨1时许,在睡梦中的他被公安人员传讯。原来,同村横山居民小组吕正华于4月24日晚在横山村附近大冷水田被人打伤送医院抢救,与被害人同在一处的横山村女青年王某怀疑是杨所为。公安机关从案发当晚立案侦查,至2002年2月23日才将杨刑事拘留,同年4月14日逮捕。曲靖市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2月19日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之父吕有谷同时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被告涉嫌罪名有可能处以极刑,法院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要求曲靖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被告进行辩护。

市中心接受案件后,由中心主任朱伟律师办理此案,朱律师接手案件后,与按手的每一个案件一样,首先仔细研读检察院起诉书,“2000年4月24日22时许,被告人杨全高在横山山村附近的大冷水田处看见吕正华与女青年王某正在接吻,从起诉书中认真查阅了案件材料,由于某种原因,公诉机关移送的材料仅限于有罪证据,从案件材料中并未发现任何疑问,按刑事辩护常规,朱律师于3月1日前往会泽,在开庭前会见了被告,当被告见到律师后,一脸的委曲,当听完律师说明来意后,对政府为他免费指定律师辩护既激动又不安,激动的是政府能为一个温饱都难以解决山区农民免费提供辩护律师为自己辩护,不安的是,这“免费的律师”能为一个涉嫌故意伤害致死人命的“罪犯”说话吗?律师看到他哪怀疑的目光,进一步说明了律师的责任及法律援助在刑事辩护中的意义后,他哭喊着“律师,我冤啊!”按着讲述了从被公安机关讯问以来直至被起诉的日日夜夜。朱律师听完被告的无罪陈述后,感到本案的复杂性,当晚即与另一委托律师陈能,取得联系,并共同对案情进行了研究,决定把辩护重点放在法庭质证阶段。3月4日下午2点30分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会泽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辩护律师针对控方提供的证据,在质证中提出:现场唯一目击证人王某的证词前后不一、与报案记录及另一证人高连林证词不一致、与受害者病历和尸检存在矛盾、与被告有罪供述在案发的具体细节上矛盾。在辩护论中,辩护律师根据法庭调查质证情况,提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杨全高犯故意伤害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法庭审理后认为:由于案情复杂,宣布延期宣判。在休庭后两个半月,法院作出了“指定辩护人提出的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2条第(3)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杨全高无罪;二、被告人杨全高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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